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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业转型 西海岸新区打造新经济运营机构集聚高地

时间:2021-03-05

信网3月4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西海岸新区获悉,为进一步细化《青岛西海岸新区支持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的若干政策》,新区制定印发《关于支持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旨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新区打造成为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的集聚高地 。

根据《细则》,新区主要对运营机构领办人及运营机构进行支持。本政策支持的运营机构,主要指从事自媒体、电商企业、视频播放平台、直播平台、多频道网络(MCN)等新业态的机构,需在新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团队。

其中,对运营机构领办人支持方面,运营机构领办人需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同时符合在新区落户、缴纳社保、新区纳税之一。视其运营机构规模和效益,直接认定为新区紧缺、领军、顶尖人才,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依据考核结果分三个年度兑现。具体标准为:年度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纳税100 万元及以上,拥有全职工作人员10 人及以上的,其领办人直接认定为新区紧缺人才,给予30 万元生活补贴;年度营业收入4000 万元及以上,纳税400 万元及以上,拥有全职工作人员20 人以上的,其领办人直接认定为新区领军人才,给予50 万元生活补贴和8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年度营业收入2 亿元及以上,纳税2000 万元及以上,拥有全职工作人员50 人以上的,其领办人直接认定为新区顶尖人才,给予200 万元生活补贴和8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认定为紧缺人才或领军人才的,其项目规模和效益达到更高层次的,授予相应高层次人才称号,按就高补差原则发放生活补贴。

对运营机构支持方面,在总部城市营业收入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纳税20 万元及以上的运营机构,或其高管人员来新区创业、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给予经营场所补贴、地方贡献奖励、推动新区企业直播应用奖励等奖励。其中,经营场所补贴,对其实际使用经营场所,按每平方米最高1000 元的标准给予装修补贴,5 年内给予前3 年100%、后2 年50%的租金支持。根据运营机构提供的相应合同及发票据实拨付;地方贡献奖励,扣除经营场所补贴,自机构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起5 年内,给予其地方贡献前3 年100%、后2 年50%的扶持;孵化奖励,对引进或孵化出电商平台、视频播放平台、直播平台、MCN 等运营机构的,每引进或孵化1 家年营业收入达到200 万元及以上、在新区纳税20 万元及以上的运营机构,给予20 万元奖励。对独家签约为新区年带货额达1000 万元及以上主播的,按照每名20 万元的标准给予MCN 机构奖励;人才培训补贴,运营机构开展人才培训,每培训1 名拥有不少于10 万粉丝且在新区就业的网红,按照每人5000 元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补贴,每年最高补贴50 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奖励,自运营机构税务注册登记之日起5 年内,给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实得部分10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 万元。另外,还有推动新区企业直播应用奖励,新区企业委托区内运营机构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直播销售纳税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2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在兑现方面,区外运营机构在新区设立的独立法人实体,若营业收入达到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纳税达到20 万元及以上,政策兑现可不再提供其原总部城市相关证明。本政策对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注册时间不设限制,达到条件即可申报。

信网记者 赵宝辉 通讯员 张海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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