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0日讯 2021年2月11日,除夕,正当家家户户都忙着过年时,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总值班室接到群众电话,在新区唐岛湾路“鲁班国汇城”建筑工地有农民工爬塔吊讨薪。根据上级指令,新区人社局会同公安、消防救援及时进行现场处置。
爬塔吊讨薪人名叫言某家,是江苏连云港市人,他带领30余人在鲁班国汇城从事钢筋工作。这一项目工程款总额为400余万,当时已支付给言某家350万左右,言某家想要以采取爬塔吊制作社会影响的方式,讨要剩余的50余万元。
来源:西海岸新区人社局
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喊话、打通其手机劝阻等方式,沟通言某家先行下来,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协调处理,但言某家拒绝劝阻。僵持近三个小时,经现场协调青岛某劳务有限公司承诺支付其50万人工费,言某家于中午12时45分从塔吊上下来,被公安部门依法传唤并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
来源:西海岸新区人社局
言某家以制造社会影响方式讨要人工费,使自己在拘留所里渡过了大年三十。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和直系亲属等参加警校招生、军校招生、公务员考试、参军入伍及国企招聘等的政审,影响近亲属的前途。一时冲动给言某家留下的是终生的悔恨。
劳动保障监察提醒,拖欠工资的,首先要保持冷静,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如果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刑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合法讨薪是权利,非法讨薪要不得,一旦触犯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西海岸新区欠薪维权地址: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7号楼102房间,联系电话:86116363。如果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携带相关证据前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