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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3月2日印发实施

时间:2021-03-10

信网3月10日讯 青岛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前期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青岛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于2021年3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

《计划》的主要涉及五方面重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和青岛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执法保障;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逐级压实工作职责、责任,依法履职尽责;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不罚”、“轻罚”清单,推动落实行政处罚“不罚”“轻罚”清单,完善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结合我市近年研究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适时开展全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级执法机关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或行政强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下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按照《计划》,统筹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通讯员 行政执法监督处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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