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5日讯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医疗机构制剂体现中医药理论的临床实践经验,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环节。“目前,山东共有医疗机构制剂室127家,拥有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批准文号2400余个。”山东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新建表示,下一步,山东将在注册管理、申报程序、调剂使用等方面,积极做好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强化注册管理
重点是完善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制度,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配制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在申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时,可豁免主要药效学、临床研究等资料,有条件豁免毒性试验资料。
健全完善程序
进一步完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申报程序,优化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管理。鼓励医疗机构选择质量管理水平高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制,支持县域医疗共同体、城市医疗集团集中配制中药制剂。
加大调剂使用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扩大调剂使用的范围,对具有批准文号或者具有备案号的临床急需中药制剂,经批准后可以在山东医联体、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内调剂使用,并将调剂使用期限延长为2年。
闪电新闻记者 柴慧娟 董国徽 新泰台 李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