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6日讯 近日,市北一男子心情烦躁,醉酒后为发泄情绪,破坏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市北公安
2021年3月10日7时许,市民王先生到海伦路派出所报警: 3月9日晚上,他将车停放在重庆南路某小区门口。10日早上,王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辆多处受损,车顶和前车盖变形严重,反光镜被掰断,损失价值4.5万元左右。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访问周边群众,查找嫌疑人。
根据现场走访摸排民警了解到,3月9日23时许,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乘坐出租车在案发现场附近下车,并稍作停留。期间,男子从地上捡起一个白色箱子,对王先生停放在此处的车辆发动机盖、尾部进行打砸,后该男子又爬到车顶和前车盖处不停跳跃,造成了该车顶和前车盖严重凹陷变形。同行女子多次上前劝阻,但男子并未理睬,并将车的反光镜掰断。后二人走进附近一小区。经车主王先生辨认,并不认识该男子,排除了因纠纷蓄意报复的可能。
根据男子体貌特征,民警遂对该小区进行细致摸排,最终确定该小区居民王某某(27岁,本市人)与嫌疑人极为相似。3月10日10时,民警在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到案后,王某某对其酒后寻衅滋事破坏车辆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案发当日下午,该与女友外出吃饭,期间大量饮酒。23时许,二人打车回家时,王某某发现王先生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价值不菲,联想起自己工作不顺利,生活拮据,遂生嫉妒之心,为发泄情绪,便对这辆车进行了破坏。回到家中酒醒后,王某某也惴惴不安,但因心存侥幸便没有投案,可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对此,王某某也表示十分后悔,称其因为饮酒过多控制不住情绪,导致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此时悔之晚矣,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市北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饮酒应适量,劝君莫贪杯。”过量饮酒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而且酒后情绪失控容易引发其他事端。无论是否饮酒,人们都应注意控制自己的言行,遇到问题要三思而后行,多一些克制、多一些理智,千万不要鲁莽、冲动,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通讯员 王斌 信网记者 陆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