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6日讯 又是一年春来早,爱绿的青岛人自发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植绿护绿行动,您的义务植树行为,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予以认定。
《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适龄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
如果你完成了以上劳动任务,可以通过网络申报的方式,向青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属于你的尽责证书和荣誉证书。
申报方法:
关注“青岛义务植树”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方的“义务参与-我要参与”
来源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填写真实信息,上传劳动照片,点击提交申请
来源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5个工作日后,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就可以查询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颁发的电子荣誉证书。
其中适龄公民将获得“义务植树尽责证书”,非适龄公民将获得“国土绿化荣誉证书”。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