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6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做好符合新政策人员的落户工作,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出台网上预约、网上预受理审核、办理邮寄等落地承接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理。
3月16日,家住市南区磁山路的陈先生一早便来到市南区八大峡派出所的户籍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约5分钟后便从民警手中拿到了新的户口簿。据陈先生介绍,他的户口原在莒县,其在青岛的房屋面积小于90平方米,因不符合原有落户政策,一直无法办理落户手续。3月15日,陈先生在得知青岛市新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通过手机在网上提报了居住落户申请材料,当天便接到了被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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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介绍,陈先生成为了青岛市新的户籍政策实施后的首批办理落户人员。新的户籍政策坚持“居住优先”的理念,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及面积限制,实现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产权证的和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的人员都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办理落户。
“这个新政策真好!让我今天正式成为青岛人了!”刚刚办好落户手续的臧女士难掩激动的表情。据她介绍,她的原户口在安丘,家住市南区贵州路,也是房屋面积未到90平方米达不到原落户政策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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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青岛市通过本轮户籍制度改革,能够对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的人才,实现落户有保障;对拥有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实现“想落就落”;对城区有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的人员,实现“想来可来”;对亲属投靠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来尽来”;对双招双引项目及有贡献企业落户,实现全程便捷服务;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
信网记者 陆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