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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山:商用人脸识别并非“刚需” 商家无权“看脸销售”

时间:2021-03-17

当下,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已屡见不鲜。因人脸识别滥用造成危害的事件不断发生,公众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讨论热度也逐渐上升。3月15日,央视315晚会便对商家非法收集人脸信息进行了调查。

在“刷脸时代”人脸数据与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刷脸支付、刷脸门禁......人脸识别逐渐从少数有限场景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不法商家安装人脸收集摄像头,使我们的人脸信息被与我们无关的第三方公司所掌握,而这些公司不具备相应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安全保障机制,这便置我们的人脸信息于危险的境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我们的消费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前有市民为防止人脸识别戴头盔逛售楼处,后有“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再有商家为了“看人报价”而偷偷收集人脸信息。一些互联网企业将“收集人脸数据”当作卖点,而完全忽略了普通人的人脸隐私安全;而企业商家将人脸识别当作“大数据杀熟”的工具;此前也有“刷脸取厕纸”事件引起全社会对刷脸滥用的探讨。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不仅在大数据面前失去隐私,也面临生物数据的“失身”。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范,商用人脸识别技术脱轨发展,已经曝出人脸数据泄露事件,并出现人脸信息买卖等违法行为。这些现状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警惕,不能让“高大上”的技术危害我们的消费安全,甚至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信网评论员 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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