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8日讯 3月17日,莱西法院日庄法庭法官到某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该案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
原告吴某已年过八旬,与妻子李某育有四名子女,除第三子去世外,其余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二老一直与长子共同生活,老幺也时常去照顾饮食起居,唯有次子吴二自婚后从未回家探望,也拒绝赡养老人。2020年10月,吴某的妻子李某因病入院进行手术治疗,吴二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二老无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吴二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并按1/3比例承担李某已花费的医疗费21913.86元以及今后的医疗费用。
案情简单,证据充分,一判了之毫不费力。但承办法官经过与原、被告多次交涉,发现案件的背后纠缠着三十余年的心结。
吴二称父母三十年前为家庭琐事与其发生冲突,竟迫使自己的新婚妻子服药自尽。其再婚后,父母还伙同他人将自己和再婚妻子打成重伤,所以多年不与父母来往。加之自己视力有残疾,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无力负担父母高额的赡养费与医疗费。
另一方面,吴某则称当年儿媳自杀并非因其所致,自己与二儿子夫妇发生冲突也是因为他俩入室打人在先,自己被迫还手。至于收入来源,吴二虽有残疾,但是一直在家种植苹果和葡萄,还经常出去打零工,并非没有赡养能力。
为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承办法官就双方情况咨询了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吴某是一名退伍老兵,也是一名党员,老伴李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多次住院治疗。三十多年来,老两口与次子发生多次冲突,家庭矛盾很深。现在双方为李某医疗费负担问题再起冲突,村委会数次调解无果,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矛盾随时可能进一步升级。听罢,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如果用简单的非黑即白来评判,恐怕会加剧矛盾,看来必须到当事人家门口做做工作了。
3月17日,承办法官到某新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
“你们之前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无论谁对谁错,对老人有埋怨是可以理解的。但二老毕竟是父母,是长辈,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承办法官告知吴二其虽有视力残疾,但并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家庭成员间素有积怨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犬马皆能有养’,不管以前有任何心结也应该解开了,无视父母甚至形同陌路,只能遭人唾弃,并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吴二低头沉思之际,承办法官趁机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劝导他作为退伍军人和党员,应该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多做换位思考,体谅次子的处境,主动缓和家庭矛盾。
经过承办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解,吴某当即做出让步,并表示今后要处理好家庭关系,不再给组织添麻烦。见老父亲主动让步,吴二也立刻支付了7000元医疗费用,父子俩冰释前嫌。
家长里短,清官也难断得明白。一纸判决虽能结案,却不能了事。“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所幸的是法官能够俯下身子,用不懈的深情和不倦的柔情填涂不幸者心头的“裂痕”。本案经过多次庭前沟通、多部门联动调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结“心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把案件办好,这既是一名基层法官的永恒追求,也是一名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学党史力行的有效途径。
通讯员徐志坚谭美娜信网记者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