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9日讯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闪电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民生保障,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保障疫苗质量安全是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新冠病毒疫苗上市以来,山东药监系统把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目前,已派出检查人员2.1万人次,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7236家次,实现了全覆盖检查,为疫苗接种工作提供了保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史国生表示,当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将进入新的阶段,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牢固树立“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全力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扎牢疫苗监管篱笆,全力配合好接种工作。
全面强化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及时制发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行为,加强温度控制管理,确保疫苗的储运温度符合要求。
持续开展疫苗质量执法检查。指导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辖区内疫苗接种计划和接种单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力争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配合做好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认真落实“日监测、周分析”和定期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疾控机构的协同、会商。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将立即组织开展分析、研判,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处置和控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