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只给员工发七成工资? 青岛方圆达称不存在此事

时间:2021-03-30

信网3月29日讯市民张先生曾就职于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达建设公司”),面试时该公司曾向张先生承诺每月工资底薪9000元,可到离职为止,张先生却只拿到每月7000元的工资。对此,信网联系到方圆达建设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从未有过底薪9000元的承诺。

2020年8月份,市民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进入方圆达建设公司就职,从事建筑类栋号长工作,张先生的妻子告诉信网,入职前该公司曾表示没有试用期,工资也是底薪9000元。“面试时承诺过最低工资每月9000元,根据领导评定加上奖金,最多能发到12000元。”

张先生的妻子表示,该公司发工资前员工都需要请款70%,每月发到手里的工资只有全部工资的70%。“发工资前要签请款单,每月请款70%,其他员工也都是只发70%,如果发到手超过70%,多出的钱还要还给公司,当时我们就以为这7000块钱是请款不是全部的工资,没想到最后只有这些。”

张先生的妻子称,在入职签合同时,工资数额一栏是空白的,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当时也没有给我们合同,工资发放的时间一直都不及时,有时候会拖两个月才发,尤其是离职后,工资是拖了三个月才发的,在方圆达入职三个多月,一共没请过几天假,我们现在只希望按照每月9000元,把工资结清。”

对此,信网联系到青岛方圆达建设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从未有过工资9000至12000元的承诺。“我们每个职工都有岗位工资,如果是没发到相应的工资,就是没有达到标准,同时,工地现场是按照出勤率来计算收入,而发给员工的7000块钱则是一个综合的考虑。”

负责人王先生告诉信网,因张先生刚入职不久,公司并不清楚他的工作能力,所以按照最低标准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初约定的是每月底薪4000多元,再根据员工能力进行评定调整。”

对于张先生妻子提到的每月发工资前都需请款70%,该负责人表示,不存在请款的情况。随后,信网提出希望公司能提供张先生的劳动合同,该负责人称不方便提供。

针对该情况,信网联系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刘律师表示,张先生妻子所说的每月工资只发放70%是不合理的。“企业应每月足额发放给员工工资,公司不可以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存在该情况,建议劳动者到青岛市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信网记者 陆彦蓉

  • 上一篇:青岛新增菲律宾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无密切接触者
  • 下一篇:西海岸小伙“倒贴”钱的蹊跷活 上班是挣钱还是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