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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规范化

时间:2021-03-31

信网3月31日讯 2021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坚持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核心,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抓实关键环节,抓细制度落实,强化精准监督指导,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注重实效,抓实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

青岛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统筹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组织起草或实施部门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实施后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研讨、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对其制度规范、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调研,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修改、废止或者继续执行的评估意见。2021年以来,对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有效保障制度的衔接。

突出规范,抓实审查重点和审查标准

青岛市司法局对2020年备案审查的152件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从主体、权限、形式、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分类总结,对共性问题、重点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进一步规范审查标准、审查重点。顺应改革创新发展需求,把握发展规律,积极研究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制定形成内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指导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强化以案促学,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14件备案审查典型案例,逐案研究分析,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高备案审查能力。

强化公开,抓实公众参与制定环节

青岛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征求意见的方式、时限等要求。对于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完善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回应企业关切,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2021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近20件,确保公众参与机制落地落实。

通讯员徐绍阳 信网记者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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