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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产品 青岛佳晨食品被罚

时间:2021-04-02

信网4月1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佳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烘烤鳕鱼片为不合格食品,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崂山区真诚家超市南宅店经营的烘烤鳕鱼片(生产日期2020-10-08)经抽检,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为青岛佳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此,2021年3月22日,城阳区市场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款19000元,针对此事,信网联系到青岛佳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方表示自己只是该企业负责人的朋友,并不清楚此事。随后信网提供了回复的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未曾收到有关信息。

信网记者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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