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日讯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青岛莱西市公安局)
《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文规定,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政府统筹、企业负责、社会参与、行业监管与属地保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并将铁路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了铁路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移动安全保护区标桩或者标识。明文规定了不得实施危害铁路电气化设施、设备的行为;不得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的活动;不得占用铁路光缆径路;不得干扰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不得携带、托运违禁物品;不得实施扰乱铁路运营秩序和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所有违反本条例明文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网记者 陆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