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静正在办公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12月2日讯(记者郭倩蒋培)一场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当事人从互不相让、坚持己见,到握手言和、相互道谢,在我国的仲裁机构中,大多都是处理这样的纠纷,而在仲裁机构中具有律师身份的仲裁员占有很大比例。郜静就是这样一位具有律师和仲裁员双重身份的法律工作者。
“双重”身份服务律政工作
1998年,郜静在山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就开始从事起法律行业,作为一名律师,郜静办案时,常常是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示自己专业素养的一面;而切换到仲裁员的身份,她要站到居中的态度处理纠纷,以理性的态度充分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更多地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作出合理的裁决。
作为律师作为一名仲裁员,郜静认为双重角色可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案件调解,其实是个紧张严肃的过程,双方开始激烈的争论,从法律规定、到法理、再到案件事实,当事双方的辩词争执不下,一场调解经常进行几个小时。”她说,法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仲裁工作提供了实践的机会,审理案件的实例使自己代理案件更加得心应手。
居中态度解决法律纠纷
从“横眉冷对”到“握手言和”,仲裁员除了要具备对案件的基本法律素养,在矛盾双方之间仲裁员还起着什么作用?“其实,仲裁最大的特点就是居中。”郜静解释到,仲裁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服务,当事人情绪越平和、平稳,越有助于事件的解决,缓解“针尖对麦芒”的尖锐。
“仲裁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选择通过仲裁解决诉求的当事人双方矛盾已经激化,才选择了申请仲裁的方式。”郜静说,有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是缺少类似于中间的枢纽去斡旋调和,我们的职责不是让当事人拳头对拳头,而是把双方的手掌掰开,用真心实意去沟通,错错位就能握手言和。
普法宣传,一直在路上
从事仲裁工作以来,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郜静都用心倾听,再用通俗的语言向他们讲清仲裁机构是如何处理争议的。她要解释的东西很多,包括申请仲裁所要提交的手续、仲裁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同时也要讲到仲裁与法院诉讼的衔接。郜静说:“其实,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小型的普法,所以针对当事人的疑问,会耐心地去解答,协助他们解决矛盾。”
“在受理这些案件之前,我自己要先了解整个案件,在办案时,要亲自调查取证,其中发现的一些理论问题,也拓宽了我在法律上的研究领域。”郜静告诉记者,仲裁的路需要一步步向前走,抱有信心,才能往下走得比较长久。目前她正在着手把交通事故引入到仲裁纠纷机制,今后的工作中,她将结合自身所专、结合各界所需,全力服务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