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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颁布惠民方案 斥资2亿推动职业技能提升

时间:2021-04-16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11月29日讯见习记者高天伦)11月29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就德州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举行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委、市政府斥资2亿用于推动职业技能提升。

11月22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德政办发【2019】6号文件),对德州市今后三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出了全面的规划安排,《实施方案》共分为三大部分24条重点政策,可以简称为“职业技能提升24条”。这24条政策覆盖面广、含金量高、创新性强、惠民力度大,对德州市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专项行动以服务经济发展需要和就业创业需要两大目标;应培就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三项原则;力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的三年任务;至2021年德州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的两个占比等四个方面为目标任务。

为坚持需求导向,将各类重点群体、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纳入培训范围,实现培训对象的全覆盖,实施开展了围绕“6+6”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在校大学生“三个一”能力培养、特殊群体职业技能培训、乡村人才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培训等九大类培训。

发布会上强调,扶持培训载体建设将作为专项行动的一个重点,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可用于一线职工培训,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并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由工资薪金总额的2.5%提高到8%。

文件突出了培训补贴的“普惠性”,按照“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培训补贴政策,除此以外,对劳动者享受补贴次数、年龄限制也根据现实需求进行了创新,如明确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名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也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放宽年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还将给予生活费补贴。

据了解,德州市委、市政府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亿元,专项用于此次工作,下一步,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快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补贴支出有章可循,并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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