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新闻通气会
会议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11月29日讯(见习记者胡彬通讯员肖华荣)11月2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德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新闻通气会。自2019年12月1日起,德州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
据悉,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有利于严厉打击盗窃、收赃、销赃、窝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及追赃返还,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辆违法行为,规范生产、销售秩序,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继续流入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山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本次集中登记挂牌工作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到各登记服务网点、代办点现场办理,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办理临时号牌,可关注“德州交警订阅号”、“德州车管”微信公众号,在网上申领或到各登记服务网点、代办点现场办理。车主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现场办理的,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将分三种情形办理,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于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挂牌。
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免费办理,号牌制作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山东省电动自行车号牌是准予在山东省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各地前期推行的其他备案号牌发放工作要一律停止。对各地已发放的防盗备案号牌(黄牌),要按照尊重历史、群众自愿的原则组织换发全省统一号牌。群众不愿换发的,可继续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这类车辆中,符合旧标的电动自行车超过2020年5月底,不能再换发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超过过渡期(2022 年12月31日)将无法上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