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1日讯近日信网了解到,中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祥集团”)施工的南王安置区幼儿园工程,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中诚祥集团进行了处罚,罚款中诚祥集团壹万元人民币。
据悉,由中诚祥集团施工的南王安置区幼儿园工程,现场存在部分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基坑边未做防护,个别电箱金属软体编织铜线缺失等诸多安全隐患。中诚祥集团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信网了解到,《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该条例,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12日依法对中诚祥集团下达了青建罚﹝2020﹞第0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中诚祥集团壹万元人民币。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中诚祥集团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中诚祥集团,工作人员称需要向其他同事了解情况后再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