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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营中小企业 青岛中院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

时间:2021-04-21

信网4月21日讯 4月2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举办“我为企业办实事 体悟思想开新局”服务民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青岛中院副院长李焕亭致辞,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晓倩主持讲座,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纪晓昕解读了《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提示白皮书》,围绕“服务民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讲解。讲座通过互联网平台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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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中院)

据了解,2018年至2020年,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涉企业知识产权案件5039件,占全部案件的99.06%。白皮书对近三年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涉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梳理,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方面分析了案件的特点及发现的问题。

目前,涉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主要特点是:专利侵权案件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商标侵权方式更为复杂隐蔽,涉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呈高发态势,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特许经营合同案件情况纷繁复杂,商业化维权诉讼较多但已呈下降态势,这些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管理不规范、知识产权专业化水平亟需提升、知识产权维权及应诉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促进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规范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青岛中院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青岛中院提出,要健全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对较为成熟的技术方案要在第一时间申请专利;要健全企业品牌培育制度,积极注册并维护推广自己的商标;要健全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原创作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细化相关权利义务。

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青岛中院提出,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在研发、法务、管理等部门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吸纳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对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的审查力度,提前防范法律风险;要加强对企业技术秘密的保护力度,对于不适宜或不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充分做好保密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

青岛中院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对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要加强诉讼风险应对管理工作,善于运用多种救济手段保护知识产权,还可借助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的帮助,利用专业组织的丰富经验,合理合法维权。

努力树立守诺重信的良好企业形象

青岛中院提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注重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和管理,要尽到妥善合理的注意义务,严格规范履行涉知识产权合同义务,树立谨慎交易观念,做出理性的投资经营决策,用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的效益。

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广大民营中小企业是激发社会经济活力的重要因子。近年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在妥善审结涉民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到高科技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作为一次为企业解难题、破困局、办好事、办实事的活动,青岛中院希望通过专题讲座,进一步帮助民营中小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规范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为企业今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通讯员 何文婕 王栋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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