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8日讯 近日,中建锦绣城四期物业发出通知表示,经过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小区开始实施实行人车分流,地上停车位不再使用,地下车位通过每月摇号的方式出租,租金300元。此举引发业主质疑,“小区入住业主不足半数,物业公示结果是否公正?月月摇号并收取青岛市最高标准车位租赁费的行为,又是否存在变相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的嫌疑?”而信网联系至物业和地产方时,对方互称不负责此事。
地下车位每月摇号出租
张女士是中建锦绣城四期的一位居民,她反映称,小区物业于3月份微信征求业主关于实行人车分流的意见,同意回复同意,不回复视为同意。4月6日,物业公示结果称同意人数更多,故实行人车分流,地上350个车位不允许车辆进入使用,可出租地下未售出部分车位,每月摇号,月租300元,管理费50元。
信网在青岛中建锦绣城公众号4月15日发送的业主告知书中了解到,4月19日,小区开始实行人车分流管理,地上只对业主行人开放,已租赁车位的业主可凭《租赁协议》、交款收据及身份证至小区物业进行登记,录入车牌后使用地下车位,外来车辆将不能进入地下车库。
(来源:青岛中建锦绣城公众号)
张女士说道,小区交付时间不长,入住率不足一半,物业征求意见时是否真正联系上了未入住的业主?“不回复视为同意”又是否能代表业主的真正意见?此外,张女士提到,物业并未将详细结果进行公示。
同时,300元的月租定价和每月摇号的租赁方式也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小区在建设时的车位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使用,如今地上车位不开放,地下车位短租必须一月一租,且每月摇号,是否违反这一原则?”张女士说道。
“月租300元是青岛市最高标准的车位租赁费了,这个定价在西海岸新区是否合理?结合每月一摇号的租赁方式,物业的真实目的是否是强迫业主购买车位?”业主再次提出质疑。
锦绣城物业地产互推诿
针对上述情况,信网联系到小区物业上海中建东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租车位是地产那边出的方案,我们只是协助实行。要不你联系一下售楼处,租车位买车位都是售楼处负责。”
信网通过该位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联系上售楼处,可对方却给了截然不同的答复:“我们这是长租,短租不归我们这边管。”
该位工作人员称,每月摇号租车位的规定不是售楼处出的,售楼处只负责20年以上的长租,且直租给业主,短租仍归物业管理。
根据上述回复,信网再次联系到物业方,对方解释称,物业只是一个起配合作用的部门,车位的产权归属于开发商,具体的方案是对方出的,租金也都由开发商收取。“我们只收取一个50块钱的服务管理费。”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服务管理费包括地下停车场的照明、保洁、各种设施运行等费用,只向在地库停车的业主收取。
关于人车分流的意见征集问题,对方称“所有的业主我们都问过,打电话也是有录音的。因为大多数业主同意人车分流,所以地产才出了这样一个决定。”
律师:物业意见征集不够公开透明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告诉信网,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业主有权利要求使用地上车位。”刘乔乔律师说道,“即使实行人车分流,也应征求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我觉得比例起码要达到一半以上。”
刘乔乔律师认为,物业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征求意见的方式并不严谨,也没有对意见征询的流程和结果进行公示,真实性有待怀疑。“物业公司发起这个投票,起码应该审核投票人的身份。”刘乔乔律师说道,“比如什么时间到哪一户业主家中投票签字,并且应该附上该位业主的房产证或买卖合同等产权证明。不能随便签个字就说是业主签的,因为对其他业主来说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去一一核实。”
同时,如果业主们对车库月租价格和租赁方式不满,刘乔乔律师建议大家先和地产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分别到物价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映,寻求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
信网记者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