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日讯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一起电视剧投资拍摄纠纷案件委派给青岛市市北区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这起标的额3000万元的纠纷,不到三周时间当事人就达成和解,节省诉讼费用19万元。
原告青岛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签署电视剧合作投资摄制协议并投资3000余万元。后双方产生纠纷,青岛某公司诉至青岛中院,要求被告支付投资款及收益。4月6日,青岛中院收到青岛某公司的网上立案申请,立案一庭法官研判案情后发现,该案标的额大、诉讼费用高,且被告在外地,诉讼成本高。考虑到如果能在诉前调解阶段化解纠纷,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立刻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说明了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的优势和流程,经当事人同意,青岛中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青岛市市北区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该案涉及电视剧著作权纠纷,是调解员较少接触的新领域案件,且案件标的额大。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全程指导,与调解员一同研究案件调解突破口,制定调解方案。经过多次电话、视频沟通,4月26日,双方达成和解,约定将涉案债权转为股权。
该案圆满化解,既高效便捷,也为企业节约了诉讼成本。下一步,青岛中院立案一庭将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关键词,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信网记者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