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7日讯 今年4月9日,市民朱先生因生活所需,在青岛国货汇海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雄狮牌粉饼水彩。就在将商品付完款整理商品时,朱先生竟发现该粉饼水彩竟然有两个生产日期,而且商品出厂日期竟早于生产日期。顿时,朱先生心生疑问:商品还未生产出来怎么就出厂了?信网联系到该超市,对方称顾客已经将此事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结果会以相关部门出具的为准。
今年4月9日,朱先生在位于青岛城阳区崇阳路491号的青岛丽达超市城阳店购买了两款雄狮牌28色和36色粉饼水彩,共花费90元。在超市收银台付完款后,朱先生发现产品外包装竟出现两个生产日期。
据朱先生所述,36色粉饼水彩外包装上所标注的出厂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而揭下上方标签后其下层所标注的生产日期则印制为20200527。这一情况顿时让朱先生摸不着头脑:生产日期竟在出厂日期之后,为何商品还未生产就已经出厂了?
看到这一情况,朱先生就连忙检查了另一件28色水彩。无独有偶,另一件商品外包装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而揭开标签后生产日期赫然变成了20190919。朱先生认为,两件产品涉嫌伪造延后生产日期,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涉嫌欺诈。
(来源:受访者)
“生产日期有可能是超市另行增设,也可能是生产厂家增设,但消费者毕竟是在超市进行的直接消费,我希望丽达超市城阳店及时召回并下架问题商品,并依法按照每单500元标准先行赔付。”朱先生说道。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信网联系到了该超市,工作人员承认此事的确存在,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此事。工作人员称,这件事情的具体细节她并不清楚,最后的处理结果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为准。
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此则表示,此事他们目前正在调查,相关处理结果于近期将尽快公示。
山东华佳律师事务所刘晓燕律师认为,首先商品外包装现两个生产日期可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规定,生产日期为强制性,而且不得加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并保证其产品或者其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刘律师说道。
信网记者 赵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