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6日讯 济宁的李女士加盟了嘴尚鲜大丸家项目,交完加盟费后感觉不太可靠,便向该项目所属的青岛聚合优鲜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退款,对方承诺可以帮忙转让,但是事情已经过去3个月了,却没有任何进展。“他们说50000元左右就能把店开起来,我回老家后发现连房租都不够。”信网从青岛聚合优鲜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处了解到,经过与李女士再次协商,决定扣除加盟费的70%后退还剩余费用,如果李女士不认可的话,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交35000元加盟嘴尚鲜大丸家项目
2020年11月份,准备经商的李女士在网上寻找项目,发现青岛聚合优鲜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家的嘴尚鲜大丸家不错,便来到青岛实地进行考察,对方工作人员接待并介绍了关于开店的相关情况。
经过考量后,李女士决定加盟该项目,在济宁老家开店,并交了35000元的加盟费,双方签订加盟合同。“当时他们负责人跟我说,把店开起来大概花费50000元。考虑到疫情,我就寻思年后再说。”李女士说道。
也就是在此期间,李女士对济宁各区域的房租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差不多的地段,光是房租每年就得70000元左右,所以,用50000元开店的说法并不可靠,即使能开,也不会在繁华的地段,生意必然不会太好,李女士由此产生了退费的想法。
今年1月份,在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后,对方承诺可以帮忙转让,转让成功后即可退费。但是,现在已经是4月份了,事情至今没有任何进展。“感觉他们就是一直在拖着,如果一直拖到合同结束,那我的钱就白瞎了?而且,合同里并没有约定不可以退费,退一步讲,扣一部分钱再退给我也行啊。”
聚合优鲜餐饮咨询称可以协商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聚合优鲜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督投诉的王经理,据其介绍,公司从未规定过加盟后不可以退费。如果客户产生退费的想法,是可以跟公司沟通的,看看如何解决。
就目前来看,李女士是属于单方面想解除合同。“具体的情况我不了解,需要核实,核实之后再回复。”王经理说。
当天晚上,王经理向信网作出回复称,公司再次与李女士进行了协商,决定扣除70%的加盟费,剩余款项予以返还。“之所以扣除70%,是因为李女士决定加盟后,我们做了一系列的工作,需要扣除这一部分成本,然后返还剩余费用,毕竟我们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一方。”同时,王经理表示,如果李女士对这一方案不认可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认为加盟人拥有任意解除权
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的葛全勇律师认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加盟合同,法律上为“特许经营合同”,应设置任意解除条款,允许加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过冷静思考后反悔并解除合同。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合同没有设置该条款,法律实践中认为,加盟人依然拥有任意解除权,只是如果加盟人已经开始实质履行合同即丧失任意解除权,至于什么情况下加盟人算实质履行了合同,应由法院裁量。
截至发稿,信网从李女士处获悉,她并不认可该公司的退款方案,并表示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