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18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原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暂存废物润滑油和废液压油桶,未进行如实登录,被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处罚。
3月17日,执法人员对青岛原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从事的年产1000套拖拉机提升器配件项目建有生产车间1栋,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现场正在生产,该公司在生产车间内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库1栋。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暂存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桶,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为空白状态,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有关信息。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十三)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此,5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处罚款325000元。
针对此事,青岛原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直都有,只是当时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记录有关信息,经查发现后立即进行了整改,企业方面认为罚款金额过重,目前还未上缴。
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