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的耳机内侧却出现红色记号。(来源:受访者)
信网7月4日讯(记者 赵宝辉)“明明标注着是全新机,结果到手以后发现是个二手!”6月22日,市民王先生通过淘宝在一家名为“发烧驿站”的店铺购买了一款降噪耳机。令他意外的是,收到货后发现耳机盒内侧被画上了一个红色记号。与此同时,机器序列号也是由12个数字1排列,显示并非正版。他认为商家此举是在欺诈,决心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王先生通过淘宝网在一家名为“发烧驿站”的店铺花688元购买了一款Beats Studio Buds无线降噪耳机。在购买前,他仔细阅读了商品描述,明确标注该耳机为“全新正品”,因此对这款耳机抱有极高的期待。然而,当他收到货物时,却发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问题。
王先生告诉信网,他注意到耳机盒内侧有一个红色记号,这个标记显然与商品包装上的描述不符。其次,他在检查耳机序列号时发现了异常,原本应该由随机数字和字母组成的序列号竟然全部是数字“1”。这一现象让王先生意识到这可能意味着耳机并非像商家所宣称的新品。
针对上述遭遇,王先生联系了卖家客服,询问关于耳机序列号和内部记号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客服的回答并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这让王先生更加确信自己买到了一个有问题的商品。
果不其然,在消费者将其投诉至淘宝平台后,在平台介入下商家配合交出了进货单凭证。在发票内容上,该款耳机是二手五成新货物。“明明是二手货,却还当作正品和全新商品在卖,这就是欺诈!”王先生说。
淘宝平台所公示的网店经营信息显示,该店铺系个人店铺。针对此事,淘宝客服人员经查询订单号后回应称,他们已经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淘宝将依据相关规则对该店铺进行处罚,并会给消费者全额退款。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其质量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获得赔偿。”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具体到本事情中,消费者王先生购买的耳机盒子内部被标记,且序列号不符合正版产品的特征,这可能构成销售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虚构事实的行为,即欺诈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退款,并说明商品存在的问题。如果卖家承认问题并同意退货退款,那么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如果卖家不配合解决问题,王先生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如淘宝网,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投诉请求。另外,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和调解。
如果上述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王先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通过以上途径都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王先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货款并索赔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