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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1名个人、11个集体受到团中央表彰

时间:2017-05-05

  本报记者 宋蓉

  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共青团中央对一批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其中,我省任翔等7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耿泽琛等4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团委等11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被授予2016年度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我省人员名单

  耿泽琛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武鹏飞 山西省晋中市国家税务局团支部书记

  禹方玮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

  吴 万 山西省大同市第二高级职业中学校团委书记

  被授予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的我省人员名单

  任 翔 山西省太原市外国语学校高二1508班学生

  文 钦(女)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校572班学生

  方楚怡(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第一中学校高1516班学生

  杜昱霄(女)山西省大同一中458班学生

  牛小军 团山西省吕梁市委志愿者

  秦 超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伯方煤矿综掘二队技术员

  张恒绮 中电神头发点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二部员工

  被授予2016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我省团组织名单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团委山西省长治清华机械厂团委中国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团委山西省太原幼儿师范学校团委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团总支

  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镇贾家庄村团总支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国家税务局团支部山西省忻州市第三中学212班团支部山西省晋能集团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团支部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机关团支部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力工程系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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