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5月4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已经确定,其中执法检查3项,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21项。3项执法检查分别是:《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分别是:关于全省政府采购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受理工作的报告;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网络安全工作的报告;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书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代表变动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