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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已是错 抛尸更是错上加错

时间:2017-05-11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郭斌)记者今日从大同市公安局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5·4”交通肇事逃逸案于5月8日成功破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军交通肇事后将伤者抱上车辆逃离现场,之后将受害人抛尸。5月4日19时29分,大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云冈路与北环路的三岔路口处,一辆无牌灰色捷达车将一辆同向行驶的两轮燃油摩托车及车主撞倒在地,肇事者将伤者抱入车内后逃离现场。接报后,交警支队八大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未发现嫌疑车辆及受害人入院抢救治疗。案件发生后,大同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力侦破。5月8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在大同县西坪镇街心公园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军抓获。经审讯,王某军于5月4日19时24分左右将受害人撞飞倒地,呼喊受害人无应后,迅速将死亡的受害人抱上车逃离现场,行驶至南郊区兴旺公路香炉寺隧道处,将受害人抛尸,后将所驾车辆开至平旺石料场后山山沟烧毁。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的医学检验鉴定和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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