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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 边督边改】忻州市对交办问题快查严处

时间:2017-05-11

本报讯(记者 王利强)记者从忻州市政府获悉,截至5月8日,该市全部办结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6批共21件群众反映问题,共对3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忻州市主要领导亲自上手,现场督办,快查严处环境违法案件,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违法企业分别采取限产停产查封等措施,共罚款163.2万元,形成惩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代县高利铁矿粉精加工厂和代县万丰矿粉精加工厂原料堆场未按环评设计要求建设挡风抑尘设施,该县环保局针对两家企业涉及的环境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罚款5万元。县政府要求县安监局、国土局、环保局、乡人民政府,加强环保网格化监管,认真履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坚决实行“顶格”处罚。原平市大牛店镇南大牛村东面挖沙的沙场扬尘污染严重,经过调查,该沙场占地面积1亩左右,未办理水利部门的河道采砂证,也未办理国土部门的采矿许可证。原平市政府责令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立即恢复该挖沙区域原有地容地貌,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太钢峨口铁矿锅炉房粉尘污染,生活污水排到峨河,污染农田。经代县环境监测站对外排污水进行监测,发现氨氮含量、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超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代县环保局对该矿外排污水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88万元。县政府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据悉,忻州市第七批和第八批环境违法问题正在加紧严肃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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