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少斐)5月12日,我省第一支旅游警察大队在壶关县太行山大峡谷景区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省在探索旅游产业发展新思路和行业监管新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而壶关县率先在全省走出了一条“1+3”旅游机制改革的新路子。旅游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负责办理社会影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查处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案件;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等工作。此外,旅游警察不仅具有行政处罚权,还能够出具罚单、吊销营业执照或从业资格,而且能直接侦办失窃、抢劫等案件,倾力为创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旅游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