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半数以上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晨报讯(记者 张娜)5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日前出台的《山西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我省将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
根据《方案》要求,5月20日前,各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信息抽查核查工作,抽查率不得低于10%。5月31日前,各市针对养老院服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各市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养老院、包括未取得设立许可证的养老院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认真自查,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要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确定整治方案及期限。
通过专项行动,到今年年底,我省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将明显改善,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也将粗具雏形,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底,将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