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省以来,吕梁市迅速办理督察组交办案件,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污染问题,迅速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截止到5月1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吕梁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十二批,共计94件。目前,十二批共94起案件已全部完成调查处置工作。其中交城19件、文水20件、汾阳13件、孝义10件、交口2件、中阳4件、离石3件、方山1件、柳林5件、兴县2件、临县8件、岚县4件、其他3件。94件案件中,确认属实38件、部分属实34件,不属实22件;停产治理企业12户,关停取缔16户,处罚户数55户,累计罚款金额为38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3人,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3人,问责58人(其中,行政处分19人,党纪处分29人,诫勉谈话10人)。
其中第十二批群众举报案件主要涉及交城(5件)、文水(2件)、汾阳(1件)、孝义(1件)、柳林(3件)、临县(2件)、其他(1件)。
(记者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