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小林)5月18日,山西省工商局发布消息称,我省企业年报将于6月30日截止,那些逾期未报送的市场主体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3年未报送年报的,将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的市场主体“黑名单”,届时企业贷款将会受限。经营异常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据山西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已逐步建立起市场主体信息信用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与行政单位、金融机构等实现共享。“也就是说,银行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到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对于不诚信企业,银行会降低贷款额度或者拒绝贷款。”未来这个平台还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失信的代价将越来越重。市场主体信用情况被公示,任何人都能看到此类信息。如果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将伴随“终生”,想做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的时候,信用会遭到质疑,在与他人合作时,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认定著名商标时同样会受到阻碍。不但如此,企业的责任人也要处处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该负责人介绍,去年,有一部分企业因为疏忽等原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也没有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等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才发现受到了限制追悔莫及,如质监局对其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财政局审核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时也将其排除在外。有一家从事进出口的企业对年报不重视未及时年报,结果在与一家外资企业接洽业务时,对方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这家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遂对该企业信用状况产生疑问,最终取消与该企业的合作。这家进出口企业就因为未及时年报这样的小细节损失数百万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