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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让监督执纪更好服务脱贫攻坚

时间:2017-05-22

如何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把脱贫攻坚与监督执纪有机统一,实现纪检工作更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中心任务的推进。大宁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中,提出构建三项制度,实施“三个区分开来”的思路。三项制度:一是警示提醒制度。主要立足于事前防范,对在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需要预警的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提醒和告诫,重在预防。二是诫勉督导制度。主要立足于事中的动态监督,对大量苗头性的腐败问题和正在演化的腐败行为,以及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执行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纠偏,督促引导,终止其错误行为,重在纠偏。三是责令纠错制度。主要立足于事后的挽救和保护,对已经形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纪,党纪党规规定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训示,使其及时改正错误,重在纠错,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三个区分开来”是指在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中,要正确把握好的原则。一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二要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在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要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贺宝平 冀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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