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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按月计算 月底前完成就行

时间:2017-05-23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杨晶 通讯员 聂臻臻)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就按照一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的,将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记分罚款的处罚。那么,车辆检验日期应该以什么为标准呢?超过车辆注册日期未上线检测,算逾期未检吗?今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官方网站山西公安交警网发布提醒,机动车审验按照自然月来计算,在月底前完成都不算逾期。太原市民崔先生今日向交管部门咨询,他的车辆注册登记日就是今天,可他在外地赶不回来进行审验。他担心,自己过两天再去审验,会不会因为逾期未检验车辆而受到处罚。近期,类似崔先生这样的问题,交管部门接到多起咨询。对此,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而机动车年检有效期按照“自然月”计算,也就是说,不论车辆注册日期是几月几日,只要在此月底前完成车辆上线检测,就不算逾期。例如,车辆注册日期为5月2日,那么此机动车只要在5月31日之前完成上线检测,就不算逾期未检。5月参加年审的车辆,可在3、4、5月前往检测线参加年检。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请核对车辆行驶证副本上打印的检验有效期截止年月,若截止年月为2017年5月,那么5月31日前三个月内均可参加年检,不算逾期未检。值得一提的是,为帮助我省车主解决检车排队问题,山西公安交警网已于日前面向全省推出“网上预约车检”功能。同时,山西公安交警还针对6年免检车辆推出“微信代办年检标”服务,帮助车主足不出户申领到机动车年检合格标。车主可登录山西公安交警网(www.sxgajj.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山西便民在线”“山西公安交警网”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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