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玉梅)5月2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17期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7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酒类、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饮料1批次:吕梁市离石区龙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山泉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不得检出。肉制品1批次:晋中市仲义康畜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猪蹄(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据介绍,山梨酸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肉制品和鲜肉的防腐上,它可以抑制病原体,阻止肉毒杆菌霉素和减少亚硝酸胺含量,延长肉制品的贮存期。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