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资金 好钢用在刀刃上
时间:2017-05-24
2016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已经达到493.57亿元。体量如此大的政府资金如何能保证操作过程阳光透明?如何更好发挥调控宏观经济的作用?如何让更多的本地企业受益…… 5月1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武涛通过《关于全省采购情况的报告》抛出了“砖”,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则回报以玉”,共同就如何用好政府采购资金积极探讨、建言献策。 “照顾”本地企业 不能保护落后产能 十几年前,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初衷是节约财政资金、源头上治理腐败。时至今日,政府采购已经从单纯的支出管理演变为宏观调控经济、支持本地企业发展、二次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围绕政府采购,中央和我省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包括优先购买节能环保、科技创新、信息安全等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措施。 武涛透露,2015到2016两年间,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累计金额达489.6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3.55%;去年,首次采取直接入围方式将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货车、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客车纳入全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目录,鼓励优先采购。去年,还优先把潞安集团生产的“太行”润滑油作为入选省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的必备条件,为这款极具市场竞争力的本省产品尽快拓展和占领市场创造条件。 远勤山委员表示,这些措施效果非常好。他指出,政府采购不是简单的买东西,是一个投资消费的拉动,要有“一盘棋”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事先要有规划。要使用好政府采购权杆,要有推动社会发展的理念,处理好采购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尤其对本省大宗采购项目应建立提醒制度,使采购者提前做好准备,建议让省内好的企业、规模大的企业参与采购。还有,省内各协会、专家也都参与采购。这样既能促进企业发展,又能增加税收,使财政可支配资金增多。 本省企业要优先照顾,但绝不能为了照顾而有损采购质量。列席会议的祁玉林说,政府采购应当充分发挥和优化政策功能,在同等条件下,要为我省脱贫攻坚和扩大就业有所贡献,对产品质量优质的劳动密集整企业给予加分。但是政府采购也应遵循市场机理、价值规律、竞争规律,追求物有所值,支出效果最优。 牛三平委员表达了同样的态度,“对我们的地方企业要支持,但保护一些落后的、不思上进的企业,不仅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可以借鉴一些好的做法,不管是民办的还是公办的,采购质量上要绝对保证。” “强制购买会导致保护落后产能、损害用户利益的问题。”李思进委员建议,应在政策上作出相应处理,以更好发挥政策功能。 避免“花公家的钱不心疼” 目前,我省的公车维修主要以签订合同和定点维修为主,但有时维修费用比4S店还高。有些设备采购和办公用品比自行到店购买还贵……面对这些“花公家的钱不心疼”的怪现象,高新文委员说,要加强这些问题的调研,寻求解决办法并出台对策措施予以解决。 武涛坦承,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心不强、执业能力有限、道德操守不良,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甚至左右评审结果,甚至滥用职权,是造成这些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关系采购和人情采购也是重要因素。高新文说,关系采购和人情采购导致有的采购行为出现人为设置标的障碍和一些技术参数,造成一些质优价廉的好产品被排除在外,一些价格虚高、周期长、服务差的产品和服务最终中标,甚至出现“量身定制”的采购行为,这些都需要更加严格规范,发挥专家作用予以解决。 如何才能堵塞这些政府采购中出现的漏洞,于亚军委员说,要继续完善有关制度,同时加大对采购人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采购人的制度约束,要求采购人应优先选用信用记录好的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不单单是花钱的问题,也是一个财富二次分配的过程,其核心是缩小贫富差距,”列席本次会议张红健说,“因此一定要阳光采购,花好百姓的每一分钱。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一定要认清自身在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提升专业知识水平。阳光、坦荡、透明才是最好的防腐剂。” 事实上,我省对于打击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也展现了决心。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对387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341家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责令整改、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平曝光,并将有关企业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阳光透明是死杠杠 2003年,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分布实施,我省政府采购制度试点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十几年来,已经建立了20项相关制度办法,为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 在政府采购程序中,存在小额采购成本高的情况。在公示采购标的和参数指标时,存在人为提高标准的问题。在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上,存在长期合作单位人情招标的情况,这样往往会对采购本身造成隐形风险。对此,秦作栋委员提出,应由采购单位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改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管理范畴,通过统一监管,择扰提升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在大数据、信息化时代,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智能化的招投标流程,减少人为因素,提高效率。 对于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侯晋川委员建议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放宽事前审批,重点放在事后监督管理上,特别是事后的审计、审查、督查或随机、重点抽查等要严格执行。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大,一旦发现,坚决惩处。 有一套规范的采购制度,有一个遵纪守法的采购队伍,有完善的事后监督,我省的政府采购就一定会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弓跃委员说,做到这些,首先要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程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化体系,使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其次要加强采购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采购人员素质;此外要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约束,制定更多有效的预防机制办法,形成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审计,对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功,监督部门必须现场监督。 严格程序但别“误事” 政府采购程序很严格,但采购效率低却是痼疾。武涛说,效率低的成因很多,有计划性不强导致项目堆积;有招标过程中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致使耗时延长;还有供应商因预期利益受损而滥用救济手段导致采购活动被迫中断或中止等。 对此,何涛委员说,政府采购工作突出的一点是工作量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对此,省财政厅采购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值得肯定,但是一定要把握好效益和效率的关系,讲程序,也要保证效率,时间也是金钱。 “政府采购通常周期慢、质量差,应该在采购中保证程序严格执行的基础上,改进工作办法,提高采购效率,避免形成浪费。”牛三平指出。 一些对时效性要求高的部门,对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愿较为迫切。牛社威委员说,在科研仪器、检验检测设各采购方面尽快研究下放权限的具体办法,给科研教学单位以一定自主权,至少应加快采购速度,不要影响科研工作。 王尚义委员说,由于高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高校的采购应采用政府采购和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对价格高、数量大的大宗商品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政府负责监督。”王宏委员建议。 王立业委员说,可以设立招投标简易操作程序,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把质量好、价格低、服务好的招标案例公开并推广,以进一步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同时简化采购程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全国联网的专家库,做到专家资源共享,也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 商报记者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