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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帮买房 产权归属要细分

时间:2017-05-24
不少夫妻表示,婚前父母资助购置商品房,产权归属问题比较简单且明确,但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如何界定房子产权呢?记者咨询了太原市多家律师事务所房产行业律师后获悉,全款、部分房款买房,以及是否明确是否赠与子女一方,都将影响到日后产权的归属问题。例如一对夫妻在婚后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了全部购房款,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属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二人的父母平摊购房款,产权登记在二人名下,则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房款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蔺楠律师认为,全款买房比较简单,如果涉及到贷款,则需要具体分情况而定。例如,男方父母出了首付款,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婚姻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两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男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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