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宇) 5月10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消息,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5月第一期)显示,在太原九州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医院抽检的黄柏,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为假药,太原市食药监局已对太原九州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做出“没收违法使用的假药黄柏550克;处罚款240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2月18日,接太原市食药监局转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太原九州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抽检的标识为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柏,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假药。该医院共购进1千克上述中药饮片,除用作抽检外,其余上述中药饮片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