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西新闻

长治市第三次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时间:2018-06-03

记者近日从长治市爱卫办获悉,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长治市继2010年、2014年之后,2017年重新被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与此同时,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长子县4个县城也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也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按照规定,全国爱卫办对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命名后每三年复审一次。

张文举

  • 上一篇:欢度六一
  • 下一篇:朔州街头有了免费“直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