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大气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要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左右。6月1日,省环保厅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确定了今年的工作目标。
如何完成这一目标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一个课题。
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过剩产能
《行动计划》明确,今年我省将化解煤炭产能2240万吨、粗钢产能190万吨、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同时,进一步严格环保标准,将国家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扩展到全省,11个市电力(燃煤以外)、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等行业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焦化行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全部建成禁煤区
今年10月1日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吨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全部建成禁煤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县城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太原古交、清徐、阳曲,晋中太谷、祁县、平遥、灵石、介休,吕梁文水、交城、汾阳、孝义)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持续加强煤质管控,加快淘汰化肥行业以外的煤气发生炉。
加强道路运输和施工扬尘管控
坚持源头管控,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积极推进“公转铁”。2018年,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在城市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同时全面加强面源污染管控,提出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扬尘整治,强化禁燃禁放措施等四项措施。继续沿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办法,将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两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行动计划》提出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严格考核问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持续加大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本报记者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