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公示期为6月1日—6月10日
本报太原6月2日讯(记者 王龙飞)2018年,我省全面启动现有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包括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关闭退出或周围居民搬迁)工作,到2020年,所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全部完成。5月31日,省经信委对《山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日—6月10日。
据了解,涉及搬迁改造的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7家,分别是: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繁荣富化工有限公司、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介休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公司、介休三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方案》鼓励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各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评估和论证,明确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积极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增强化工园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承接能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推进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