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以“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首次全方位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制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山西省“生态环境审判专家库”,保障三晋大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两个典型案例
阳泉市郊区环保局检查赵某的废品收购站一案,被告人赵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办理环保手续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越自己的经营范围擅自收购废旧油桶,拆解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渗、防漏措施,使部分废油外泄,侵蚀土壤。法院判决:赵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处罚某医院超标排放废气行政处罚一案,太原市两级法院判决支持了太原市环境保护局的顶格处罚:100万元。
山西建立专家库,对这些生态环境审判提供专业意见。
为何要建专家库?
生态环境审判涉及的领域非常多,有大气、水环境、土壤、固体废物、放射性、声环境、地质危害等多个方面,环境审判除了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有环境自然科学知识,需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查明案件的事实,并对诸如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的程度如何认定,以及受损生态环境如何修复等问题作出判定。
可见,这类案件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技术问题,审理难度相对较大。
全省首批58名专家入选
基于专业技术知识的需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与山西省环保厅充分沟通协商,在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山西省生态环境审判专家库”,首批共有58名专家入选,涵盖了水环境污染损害、大气环境污染损害、土地环境污染损害、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污染损害、环境风险评估、生态环境破坏等方面。
专家库有啥功能?
这些专家将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与适用,提出专业意见;
对环境是否存在损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损失的数额、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等专业技术性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对环境资源专业性问题的鉴定意见、专家意见,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发表意见;
对环境资源案件证据保全、现场勘查等,到场作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上的指导,将为全省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审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瑞卿介绍,总结起来,专家库专家就是为法官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时,提供咨询、鉴定、作证、指导等。
2016年至今
全省法院审理386件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
2016年至今,全省法院共依法审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86件,审结322件。
2017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案件31件。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分别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山东环保基金会、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起诉。
2017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审理环境管理机关对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的行政案件10件,审查涉生态环境保护非诉执行案件100余件。如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处罚某医院超标排放废气行政处罚一案,太原市两级法院判决支持了太原市环境保护局的顶格处罚。
苏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