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转“小规模”转出企业新活力
本报讯(记者任志霞)“这下好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在500万元以下,而且还允许我们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一下子下降了好多。”6月4日,在办理完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业务后,大同市伟业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的王月珍总经理露出了难以掩饰的激动。
王月珍所说的“好政策”正是前不久推出的增值税改革措施之一,即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以下,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伟业制衣是一家承揽服装加工的小微企业,2016年8月,由于应纳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累计128万元,超过了“小规模”标准,依法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让我们在市场上更有竞争力,但是经营中进项较少,税负一下子就上来了。”王月珍说,伟业制衣是一家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人工成本占到了支出的大部分。一边是销售时需要开出17%税率的发票,另一边是没有可抵扣的进项。在大同市城区国税局的上门辅导和讲解下,公司决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0多户企业办结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平均税负将由12.5%下降至3%,税负下降幅度达76%,大幅节约了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增添了新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