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来自阳泉市城区上站街道观象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董殿英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基层摸爬滚打十二年
董殿英,现年34岁,2006年起参加工作,十二年来,她持续关注民生,以强烈的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把维护社区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标准,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为维护社区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调解工作中,董殿英深知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甚至会适得其反,而掌握过硬的调解技术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的负责。为此,她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2015年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分析每一起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总结成功经验,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小巷总理”的百姓情怀
“群众工作无小事”,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等看似琐碎,但不去处理或是处理不当,都可能激化矛盾。作为社区主任,董殿英心里时刻装着的是辖区的群众,想着的是群众的事。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她以办事公平、公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董殿英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十二年来,她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千余起。她说:“悠悠万事,居民群众的事最大。”朴实无华的一句话,十几年如一日的坚持,照出了“小巷总理”的民生情怀。
用热血铸就人民调解典范
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和稀泥、是搅拌机、是两面脸。”但董殿英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全新的理解,她始终坚守着: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在具体矛盾纠纷化解中,她把群众满意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严格执行“解决问题实名制、调解纠纷实效制”的方针,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做到了事事有根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化怨言、帮邻里添和谐,用人民调解为群众搭建了连心桥,构筑了和谐墙。
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董殿英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董殿英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社区工作。
董殿英的身上有一种力量,一种扎根于基层十余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她用自己的青春、热血铸就了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典范。
本报记者 李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