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王秀娟报道 7月18日,我省拟确定盐湖区、阳高县、朔城区、祁县、介休市、新绛县、侯马市、方山县、原平市、壶关县为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县,芮城县、洪洞县、忻府区、高平市、平定县、屯留县、汾阳市、怀仁县为2018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这项工作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通知》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的。此前,省农业厅组织土肥、种植等方面专家对各市推荐的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县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进行了评审。本次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18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止,有异议者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山西省农业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