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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八成以上参评企业获利纳税信用评价

时间:2018-07-23

由11.61万户扩充至45.58万户

本报讯(记者任志霞)7月19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我省2018年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企业由2017年11.61万户扩充至今年的45.58万户。其中:A级纳税人1.05万户,占比2.3%;B级纳税人14.52万户,占比31.85%;M级纳税人22.19万户,占比48.7%。也就是说,我省八成以上企业可享受评价结果带来的政策红利。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无论是稳定发展还是转型跨越,纳税信用都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近年来,我省多个部门多次联合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综合评价和深度应用,力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评价等级分A、B、M、C、D五个等级,A、B、M级为纳税信用优良等级,可享受一定福利和服务。

据介绍,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的企业可以享受到税务部门提供的多项便利化办税优惠。比如: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普通发票需要多少领多少;到大厅办理涉税事项享受绿色通道;资料不全没关系,可以容缺受理,办税资料清单管理只备不报、不安排税务检查、优先退税等9类激励性办税服务措施,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除了在税务部门可享受“VIP”待遇以外,纳税信用对企业的招投标和融资等都有帮助。

对评为B级的纳税信用企业,除商贸企业和涉农企业外,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并提供纳税信用评价扣分项目提醒服务,开展集中式宣传、培训、辅导等纳税服务,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视其规模大小、经营存续期长短、涉税风险高低、外部信用信息等指标,选择适当的激励措施。

新增设的M级为4月1日以来,为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让更多的企业加入评价序列,享受税收服务而设。其主要包括新设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被评为M级的纳税信用企业,税务机关实行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并适时对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此外,自2015年我省税务部门与银监局联合推行“银税互动”以来,全省各金融机构已累计向2950户纳税信用优良企业提供贷款152.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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