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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万余人次

时间:2018-07-31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7月30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了解到,省纪委监委在高压惩治、强化震慑的同时,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半年,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28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7.5%,第二种形态占26.8%,第三种形态占3.7%,第四种形态占2.0%。

在实现监察全覆盖上下功夫。部署开展了政务处分试点、乡镇监察试点和派驻监察试点工作;深入高校、国企、医疗机构摸底调研,探索有限授权、精准监察、全面覆盖的有效形式。上半年,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全面完成。其中11个市级纪委监委平均每个市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25个,118个县级纪委监委平均每个县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0.6个,1406个乡镇(街道)监察员行政编制总数2948个。

在加强日常监督方面,列出监督清单,把握监督重点,丰富监督方式,采取参加会议、重点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方法,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结果监督为全程监督。如全省纪委监委派出机构“探头”作用明显增强,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246件,同比、环比分别增长194.1%、107.8%;立案989件,分别增长53.1%、78.8%;党纪政务处分692人,分别增长14.8%、31.3%;组织处理1864人,分别增长319.8%、74.0%。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8232件次,谈话函询比例与2017年上半年相比增长2.2个百分点。对函询了结线索,及时向被函询人反馈,既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又体现对干部的信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书面反馈12278人次。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上半年,全省共问责党组织177个,同比、环比分别增长82.5%、353.8%。问责党员干部1340人,分别增长119.7%、194.5%,其中问责“一把手”707人,分别增长120.2%、155.2%。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问责117人、18个市厅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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