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王晋飞 通讯员 赵香)昨天,朔州市平鲁男子徐某参加朋友的婚宴,酒后驾车回家被平鲁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昨日21时30分许,按照平鲁交警大队统一安排部署,民警在辖区平鲁医院南口岗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在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徐某一身酒气。民警立即要求徐某将车辆熄火,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82.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之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抽血化验显示,血液酒精浓度为204mg/100ml。徐某说当日参加朋友婚宴,一时兴起,喝多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驾驶员徐某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约束至酒醒、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参加婚庆嫁娶,切莫贪杯,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