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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三管齐下 潜逃21年的公安部A级逃犯投案自首

时间:2018-08-04

本报讯(记者 周梅)7月30日,在太原市公安局强大的政治攻势下,公安部A级盗窃文物犯罪目标逃犯刘某在其老家广东饶平投案自首。

刘某涉嫌组织他人盗窃太原市天龙山文管所、太山文管所,抢劫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崇庆寺的珍贵文物,并负责销赃,于2002年4月1日,被太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其间,太原警方从未放松过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追逃工作。

今年4月27日,潜逃21年之久的盗窃文物犯罪逃犯刘某、詹某、侯某被省公安厅列为省督目标逃犯。6月11日,网上在逃人员刘某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逃犯。6月22日,省市各级领导相继做出批示,要求迅速成立专案组,务必于7月31日前将刘某等网上逃犯抓捕归案。

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以来,专案组先后4次远赴广东潮州、深圳、广州、惠州等地,行程5万余公里,克服山高路远、语言不通、地形不熟等困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网上在逃人员刘某的近亲属展开全面细致的梳理分析,采取“过筛子”的方式,逐一进行查询分析、研判落地。同时,在深圳、潮州市公安局和属地分局的配合下,对其位于深圳福田、南山、光明、罗湖等地的5套房产,以及位于饶平县上饶镇康东村的别墅逐一进行核实查证,精准掌握了在逃人员刘某的真实身份、社会关系、活动范围等信息,但由于其家族势力庞大,加之该自筹100万余元为该村翻修主干道,在当地影响力较大,农村势力保护严重等原因,致使专案组多次抓捕刘某未果。

面对重重困难,专案组于6月29日,再次远赴广东潮州、深圳等地,在省厅刑侦总队的全力支持下,积极协调广东省公安厅和潮州市公安局,对在逃人员刘某及其近亲属进行全面布控。

7月24日,公安部第三批A级重点文物逃犯,除犯罪嫌疑人刘某外全部落网。此时,离上级要求的最后抓捕期限只有5天,但抓捕行动却迟迟无法推进,专案组民警通宵达旦地研究调整侦查思路和抓捕方案,决定采用迂回战略,一方面沟通协调潮州市公安局和饶平县公安局,调动30余警力,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兵分五路,彻底封堵在逃人员刘某所在饶平县城周边的主要交通要道,防止其逃离;另一方面以其近亲属为突破口,逐一展开谈心谈话和政策攻势,通报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抓捕情况,准确把握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讲事实、讲政策、讲法律、分析利害关系,迫使刘某投案。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向康东村和刘某家族施加压力,规劝刘某投案。

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7月24日,专案组在广东省潮州市将刘某的同伙、潜逃21年的省督目标逃犯詹某抓获;7月30日,在专案组强大的政治攻势和紧锣密鼓的抓捕工作下,公安部A级逃犯刘某面对重重压力,迫于无奈,向专案组投案自首。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代了该于1997年在山西省太原市天龙山、长治市崇庆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抢劫文物的犯罪事实。现该已被警方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至此,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太原警方抓捕的一名部督、两名省督逃犯全部落网,打击文物犯罪取得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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